我院于2019年3月15日成立中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,下设:
第一党支部:由院领导2人、政治部3人、机关党委2人,合计7名党员组成。
第二党支部:由院领导1人、综合办公室9人,合计10名党员组成。
第三党支部:由审判管理办公室7名党员组成。
第四党支部:由立案庭10名党员组成。
第五党支部:由院领导2人、刑事审判庭7人,合计9名党员组成。
第六党支部:由民一庭8名党员组成。
第七党支部:由民二庭12名党员组成。
第八党支部:由院领导2人、清算与破产庭3人,合计5名党员组成。
第九党支部:由院领导1人、少年及家事庭5人,合计6名党员组成。
第十党支部:由院领导1人、速裁庭11人,合计12名党员组成。
第十一党支部:由院领导1人、执行局18人,合计19名党员组成。
第十二党支部:由法警大队12名党员组成。
第十三党支部:由我院已退休的40名党员组成。